1、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、培育企业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、50万元。
2、对两类企业申报国家有关技术改造、工业强基工程、重大专项、节能减排等资金支持的项目,以及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,予以优先支持。